全自动麻将机 马媒马来西亚若网赌合法化弊端多
在网络科技发达推波助澜下,网络DB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共同面对的问题,合法化成了控制网络DB的一个手段。
站群论坛马来西亚通讯及多媒体部副部长拿督查喜迪指称,政府为了遏制网络DB,正拟定措施应对,包括设立一个机构管制网络DB,要求被侦查到的DB网站去注册成立公司,并向他们徵税;一旦它们合法化后,政府或可从中获取可观税收,增加国库收益,充作国家发展用途。
网络难监管
不过,网络DB合法化后,所带来的问题未必就会减少,因执法单位过去侦查和捣破的网络DB活动多不胜数,但这类活动并没有就此在我国绝迹。正所谓一鸡死,一鸡鸣;更何况,现在的网络DB业,因网络无疆界监管不易,又本小利大,正处于”百鸡齐鸣”的”荣景”。
相信没有一个政府,能提出足够证据证明,网络DB活动合法化之后,就能达到非法DB减少及减少税收流失的目的;以大马博彩业为例,合法博彩公司开到三家(西马),非法万字也没有就此绝迹,因为非法万字有它拉拢赌客的一套,例如方便性、彩金稍高、可欠账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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将网络DB合法化,也许可以为政府带来丰厚税金,但同时间产生的弊端,也将令社会付出沉重的代价,例如,这会给人感觉政府鼓励DB,让本来不DB的人也因为网络的方便而开始网赌。同时,这也会对社会道德和青少年价值观产生不良影响。
输钱借阿窿(高利贷)
十赌九输是DB的定律,有太多的例子证明,绝大部分赌徒都逃不过最终输钱的命运,甚至有人在频频输钱后向大耳窿借贷,或铤而走险干起非法勾当如打家劫舍,也有人因DB而家散人亡。DB害人不浅,制造一连串的社会问题。政府应该做的是严格规管合法DB业,大力打击非法DB业,并避免为DB业开辟更多的营运空间。